一、入院需知
- 房間選定後請填妥申請表交回本院,需支付訂金 (即留位費) $3,000 – $5000 (按房間類別而定),並需安排於訂位後十天內入住,訂金將於入住後的第一個月當作院費扣除 (申請人獲發之訂金收據必須保留至入住當天並交回本院辦理扣作院費之用)。
- 相關檢查及文件需要:
(i) 由註冊西醫進行健康檢查並填寫及簽署『住客體格檢驗報告表』
(ii) 須進行胸肺X-光檢驗並由註冊西醫簽發報告 - 以上 (i)及(ii)所述之檢查及文件須於確交訂金後1星期內完成並交到本院確認入住 ( 傳真 : 2304-6823電郵 : info@gnh.com.hk 電話 : 2337-6613 )
- 本院須收妥上述 (i)及(ii) 所述文件作詳細評估申請人是否合乎資格入住本院,並作最後入住確定
- 如申請人十天內未能入住所訂之房間/床位,或退出申請,申請即作廢,本院有權將之安排予其他申請人,已付訂金一律不作退款。
二、收費
- 按所選擇之房間收費標準而定。
- 護理費乃按長者所需之護理程度而定,入住後如發現所需護理與入院時所報不符,則費用將會相應增加。
- 入住時需繳交一個月按金,該月院費,不足一個月者以日計算。
三、其他須知
- 覆診、急診如需職員陪同,上午7時至下午6時期間每一節(3小時)需付HK$300,另車費、掛號費及藥費自付 ; 下午6時至翌日上午7時期間每一節(3小時)需付HK$350,星期日及公眾假 $120 (1小時)。
- 長者入住後如需留醫,留醫期間仍需繳交院費,以便保留床位。
四、離院須知
- 如不幸過身,該月院費一律不會退還,按金則如數憑按金單退還,該月雜費亦需繳清。
- 如要離院,請於一個月前通知本院,該月之院費可以按金代付。
- 不適合住院 : 院友屢犯院規,職員多次輔導無效或院友作出傷人、危害他人 安全、犯嚴重刑事案等,院方會請該院友離院而不需一個月通知,按金於扣除該月院費及雜費後會發還院友。